为贯彻落实《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工业强市建设,结合市知识产权局工作职责,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加强知识产权政策引导。
1、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推动自主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支撑作用,科学有序地组织开展我市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确立今后五年我市专利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2、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优化有利于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政策导向,完善专利一般资助政策,推行专利专项资助政策,大幅提升创新主体专利布局能力。
3、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联系、指导和服务,有效提高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造能力。
三、提升知识产权运营能力。
4、继续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90-2013)国家标准在企业的贯彻实施,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5、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对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引导、扶持专利技术的转移、运用和产业化,选取我市重点产业、特色产业以及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政策的专利技术转化实施项目进行资助。
6、依托齐鲁股权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围绕知识产权挂牌托管、知识产权融资、创新研究与业务培训、信息合作交流机制等事项开展银企对接服务。
7、贯彻落实省科技厅、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山东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暂行办法》(鲁科字〔2014〕66号)及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银监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全市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增加企业融资渠道,缓解拥有专利技术小微企业的资金困难,降低贷款成本,提升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
8、不断推进跨部门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版权、司法、海关、文化等部门的横向执法协作,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或裁决的当事人,实行更加有效的强制执行措施,对专利权利人提供更为有效的保护。
9、强化市、区县两级专利行政执法纵向联动,发挥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职能优势,提高调处专利纠纷案件的质量和效率,降低专利权利人维权成本。
10、培育一批对全市科技经济发展起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联系企业,定期协助企业研究分析专利保护存在的问题,提供专利预警分析等服务,规避专利纠纷,增强企业市场竞争优势。
五、促进专利导航产业发展。
11、组织实施专利导航工程,选择本区域内的主导产业或优势新兴产业,开展专利预警分析,把握产业发展态势,确立产业专利布局,引导专利创造和集聚,推进知识产权集群化管理,把专利信息资源和制度运用融入产业技术集群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过程。
六、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12、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当地产业特点,建立集成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信息于一体的综合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数据平台,开发区域知识产权相关数据库管理系统,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和共享,满足不同层次的知识产权信息需求。
13、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支持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法律等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建立区域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人才队伍,提升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能力,更好地服务区域创新和产业发展。推进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质量贯标,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七、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14、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才信息网络平台,以社会急需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培养为重点,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人才服务创新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实施“企事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开发计划”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才支撑计划”,加强社会急需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为促进经济社会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0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