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淄博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淄博市专利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自2013年11月起实施,旨在表彰淄博市区域内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鼓励和调动淄博市组织和公民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应用,促进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
《办法》规定,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奖项设重大专利奖、专利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生发明奖,专利奖奖项数不超过50项(不含学生发明奖),各奖项中,重大专利奖1项,一等奖不超过10%;二等奖不超过30%;学生发明奖10项。其中,重大专利奖100万元,一等奖每项奖励2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10万元,三等奖每项奖励3万元,学生发明奖每项奖励1万元。(淄博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