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高新区科技创新30强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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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管委要求,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切实发挥科技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支撑引领作用,高新区拟依据2013年度企业有关科技活动指标,对企业科技创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做为2014年制定创新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并对评选出的创新发展30强企业予以表彰,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范围
高新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全部参加)、科技型高成长企业、科技孵化企业。
二、申报材料
1、企业创新发展情况表(见附件)。表内有关指标数据为2013年度企业实际发生的科技创新活动及获得的有关成果。
2、辅助证明材料。应能够体现和证明《企业创新发展情况表》中所填各项数据。主要应包括: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2013年度财务报表,并提供研发经费明细、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和技术性收入明细以及技术性收入证明材料;
3) 截止2013年底企业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从事岗位、学历、专业等信息;
4) 2013年申请或授权专利证明材料;
5) 2013年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研发创新平台(中心)证明;
6) 2013年列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上级批文或证书;
7) 2013年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及科学技术奖励文件或证书;
8) 2013年发布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文本;
9) 2013年签订的加盖公章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10)2013年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证明材料。
三、格式要求
以《企业创新发展情况表》作为封面与附件证明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财务报表加盖财务章。
四、申报时间
各企业务必于2014年1月15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高新科(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2403房间),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申报工作,如实填报有关数据。
联系人: 徐廷鸿 电话:3585243
附件:《企业创新发展情况表》
淄博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