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对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和2013年度授权发明专利超20件企业奖励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资格要求
企业首件发明专利授权特指专利权人为该企业名称的第一件发明专利授权,授权时间应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申报企业奖励项目的发明专利其专利权人应为同一企业,专利授权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
二、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已享受过省专项资金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应在表中“已享受省级资助情况”一栏中予以注明。
(2)发明专利证书或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可提交复印件)。
(3)专利证书登记费缴费收据(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复印件)。
(4)《2013年度山东省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
以上材料按一式2份提交,同时提交《项目汇总表》电子件。
(二)年授权发明专利20件以上企业奖励:
(1)山东省专利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3)。
以上材料按一式2份提交,同时提交申报表电子件。
三、项目申报时间
有关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填报资料,于2月24日前将材料交至高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办公室(高分子创新园A座2412室)。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资助资格。
联系人:马琨哲 丁建伟
联系电话:3588785
电子信箱:
gxqzscq@163.com
附件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
http://www.china-zibo.com/kjj2013/news/file/20142171541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