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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山东子站讯 日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加快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意见》共有12条。在总体思路上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意见》精神,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知识产权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意见》提出,全市每年选择一批创新型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培育,对经考核验收达标的给予补助,推荐参加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对授权发明专利给予资助,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最高资助5000元,向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专利最高每件分别资助1万元和2万元,对年授权发明专利前十位的企业给予奖励,对维持4年以上及具有较好市场价值的有效发明专利和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资助;利用现有专利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择优扶持部分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重大专利技术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意见》提出,市政府设立专利奖,享受市科技进步奖的优惠政策,对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获得山东省专利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和省级专利奖的发明人可以优先或破格晋升职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向企业转移,对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给予奖励。
 
  《意见》的施行,对实现全市企业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拥有发明专利申请的企业数量“双倍增”目标,提供了有效支撑,必将推动淄博市的知识产权事业迈上新台阶。(淄博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