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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影响

2014年11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4年第63号公告,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201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将启用该套申报表。

其中,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报表包括:“期间费用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两张报表对企业的影响分析如下:

一、期间费用明细表

该报表第19行,明确要求企业填报当年研发费用总额。


 

(一)影响分析

对于完全依赖辅助账进行研发费用归集,未在管理费用科目反映研发费用的企业来讲是极为不利的,主要表现在:

1、在高企申报或者复审时,地方主管税务机关会将企业申报材料中申报的研发费用金额与本报表第19行填列金额进行比对,如不一致,说明企业的财务核算不够规范,无法顺利得到地方推荐。

2、专家评审、省级会签等环节,可能会增加纳税申报表与申报材料的比对审核这一环节,对于通过材料造假企图蒙混过关的企业,这是最为有效的审核手段之一。

(二)解决办法

研发费用的规范核算对于企业来说,难度大、成本高,一直是困扰企业的一大难题。前些年,由于检查力度不大,许多财务核算不够规范的企业才能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因此很多企业不愿意主动开展财务规范工作。但从近两年的高企申报工作检查情况来看,规范的财务核算已经成为通过高企认定的必备条件。

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推出后,将迫使企业主动规范财务核算,从而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该报表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优惠的备案信息,包括人员信息、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信息、研发费用信息。对于企业来讲,需要认真填列,尤其要保证填报的所有信息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避免本报表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出现。


    附件一:期间费用明细表

附件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附件1、2下载.docx


 

济南政和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1日